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昨天发布第三季度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我市空气质量持续保持良好水平,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主要河流部分河段水质较好,但因降水量少等原因,与上年同期相比,新洲河、布吉河、皇岗河等多条河流水质受污染程度有所加重。
公报显示,全市第三季度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优)和二级标准(良)的天数共计92天,占总天数的100%,与上年同期持平。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日平均浓度均较上年同期略微下降,但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浓度为0.045毫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上升0.001毫克/立方米。市人居环境委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其中原因与我市第三季度酸雨减少有关,也与经济复苏、交通运输、工业排放量增加有关。实际上,由于我市环保力度的加大,可吸入颗粒物的日平均浓度上升幅度已经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水环境方面,全市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与上年同期持平。
全市主要河流部分河段水质较好,龙岗河上游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坪山河上游水质达到Ⅲ类标准,深圳河上游水质达到Ⅳ类标准。主要河流中下游水质仍普遍受到污染,河流水质劣于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和生化需氧量。与上年同期相比,新洲河、布吉河、皇岗河、大沙河、福田河、深圳河、西乡河、凤塘河、观澜河和龙岗河水质受污染程度有所加重;沙湾河、盐田河和坪山河污染程度有所减轻;茅洲河整体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市人居环境委解释说,水质主要下降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今年全省降雨普遍减少,已经接近2004年的特枯水文年,使得我市本来就很小的河流天然径流量又大幅减少,造成了河流水质污染程度加重;二是今年新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尚未投入使用。
近岸海域水质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化不大,西部海域水质污染程度有所减轻。全市辐射环境监测结果均处于正常水平。
上一季度,市人居环境委加大了环境执法力度,据统计,市区环保部门共开展环境执法检查23714厂次,组织专项执法行动4次,限期治理企业31家,限期整改企业662家;处罚环境违法案件593宗;审批建设项目8384项,其中否定53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