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谨防假冒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违法行为的通知
近期,我局执法人员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中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冒我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转移等经营活动。在此,我局提醒广大企业:务必提高防范意识,仔细核对经营单位相关信息,谨防将危险废物提供给假冒的经营单位从事经营活动。
我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相关信息已登录在本网上。
深圳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