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医疗废物联单管理程序
根据国家规定,医疗废物必须委托具有医疗废物处置资格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实行联单管理。深圳市医疗废物联单管理程序如下:
1、转移医疗废物必须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联单一式两份,每月一张,由处置单位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医疗卫生机构和处置单位分别保存,保存时间为5年。
2、每车每次运送的医疗废物采用《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管理,一车一卡,由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填写并签字。
3、医疗卫生机构每月一次性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给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每月一次性报送《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给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4、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填报医疗废物处置月报表及年报表,及时报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医疗卫生机构应于每年一月份向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报送医疗废物产生、处置年报表。